盐田沙商连续五年获省诚信示范企业称号树行业“深圳质量”标杆
作者:信息快报(总第860期) 张莹 陈宇星 发布时间:2011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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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田区沙商贸公司自1982年成立以来,坚持以诚信求发展,近日蝉联“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”称号,连续五年获此殊荣。(一)机制立企,创新经营做优做强。2010年起,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精细化、标准化、专业化水平,对核心的酒类业务实行“单品负责制”和“专卖店负责制”,新设立5个营销项目和1个专卖店。同时,积极与本市各大卖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扩大销售和提升品牌知名度,并开拓了惠州、东莞两块市外市场,2010年全年实现酒类销售2.37亿元,今年上半年酒类销售达1.41亿元。(二)诚信立企,打造品牌质量形象。把诚信理念作为全体员工普遍遵守的价值观,从事酒类销售20多年没有卖过一瓶假酒,被评为2010年度“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”和“国酒茅台2010年先进经销商”。(三)和谐立企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实行“以德为先,量才用人”的方针,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专长和作用,努力构建和谐企业,2010年荣获“深圳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光荣称号。同时,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2011年被盐田区人民政府授予“五星级慈善单位”,塑造了“沙商”诚信、服务、责任、进取的企业形象。